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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坤錚 - 研習 | 2014-06-29 | 點閱數: 464

說明:

一、本局南市教課()字第1030591485號函諒達。

二、依據教育部「兒童課後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四章第24條規定:「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顧中心   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 ()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十八小時。」爰此,請各校辦理課後照顧班承辦人員及服務人員務必依規定參與本研習。

、實施對象:國小課後照顧班承辦人員及服務人員,預計調訓1,400人次

    (一)第一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 人

   (二)第二場次:新營區新營國小200

      ()第三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

      ()第四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

      ()第五場次:永康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250

      ()第六場次:新營區新營國小—200

四、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1030719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二)第二場次:1030726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新營區新營國小)

    (三)第三場次:1030816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四)第四場次:1030913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五)第五場次:1031018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設計大樓D904演講廳)

    (六)第六場次:103118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10    (新營區新營國小)

五、報名方式:請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各場次於開課前一個禮拜截止報名,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新營國小教務主任林袁志(聯絡電話:6322136轉分機102)

六、本案聯絡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張瓊云老師(103/6/1-103/7/31期間聯絡電話:2421971103/8/1之後聯絡電話:2544266)。

七、全程參加任3場研習者,始發給課後照顧班18小時研習證書且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八、請學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及承辦工作人員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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