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 104 年 5 月 26 日德(揚)字第 040503 號函辦理。
二、有關第六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金實施辦法請逕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下載,申請辦法詳閱附件。
三、若有相關申請疑義,請逕洽該會吳旭暉先生,電話:( 02 ) 22136599 。
四、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當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公立在 80 分以上,私立在 85 分以上者。
(四)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