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3 月 2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30029000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願景及理念,培養藝術創意人才,並增進各級學校師生及家長對教育政策瞭解,特舉辦旨揭比賽,請 貴校配合辦理。
三、本實施計畫辦理單位及期程如下:(一)初賽: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五專辦理,優秀作品由學校於 103 年 4 月 25 日前提交本局(承辦學校:永康國中)。
(二)複賽:由本局辦理,優秀作品由本局於 103 年 4 月 30 日送達國立員林高級中學。
(三)決賽成績公告: 103 年 5 月 10 日公告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國立員林高中網站。
(四)頒獎典禮: 103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在國立員林高級中學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