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 111 年 8 月 29 日國世基金會字第 1110000086 號函辦理。 二、獎學金發給對象及金額如下: (一)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童。 (二)上學年度學期平均成績 60 分以上,前一學期無記過處分者。 (三)國民小學組:每人新臺幣 1,000 元助學金。
※欲申請者,請於9/19(一)16:00前將申請表填寫完畢交至學務處, 有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活動組翁老師 33104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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