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復興國民小學創校30周年暨三好校園標語競賽活動實施辦法
一、 目的:
(一)推廣「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三好校園理念,將三好核心價值融入校內藝文競賽中,產
生潛移默化之效果。
(二)結合校慶活動,舉辦三好標語競賽,並公開展示優選作品,讓三好齊飛揚於校園。
二、 創作主題:以「感恩惜福」、「誠實當責」、「樂善有禮」、「關懷服務」等核心價值為主題,進行
標語創作。
三、 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師生(含幼兒園)。
四、 主辦單位:本校學務處、家委會。
五、 活動辦法:
(一)作品規格:以4開圖畫紙為主,材料技法不拘。
(二)創作內容:請參加者以「感恩惜福」、「誠實當責」、「樂善有禮」、「關懷服務」等核心價值進
行發想,創作出具有啟發實踐三好品格涵養之短句(16 字以內為原則),並且透過
藝術表現增添標語之美感。
(三)參賽作品均需附上作品授權同意書。(洽學務處領取或逕上本校網站下載)
(四)組別:依提送作品時之就讀年級分組,區分為幼兒園、國小低、中、高等 4 組。
(五)評選及頒獎:
1.參賽作品請於 113 年 11 月22 日(五)前交至學務處。
2.評選方式:由校內評選小組進行評選,預計於 113 年 11 月29 日前完成評選工作,
成績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3.評選標準:標語文句 45%,藝術表現 35%,創意與特色 20%。
4.擇期公開頒獎以茲表揚。
六、 獎勵方法:
(一)每組優選 6 名,每人獎狀 1 張,獎金300 元或等值獎品。
(二)每組特優 1 名,每人獎狀 1 張,獎金600 元或等值獎品。
(三)優選及特優作品如有不足時,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七、 相關規範
(一) 參賽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且不得有任何仿冒抄襲情事,若有涉及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
權侵害,經查證屬實者,須自負法律責任,本校得以取消資格,回收獎狀及獎品。
(二) 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本校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
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
(三) 投稿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歧視、誹謗等一切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違者
不予列為參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