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接種通知至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之學生,包括滿 12 歲「98 年 9 月 1 日(含)前出生」之國小學生、未於校園集中接種日程接種疫苗之學生及教育部認定之境外臺校學生、未具學籍自學生,請依調查之接種意願發送「COVID-19 疫苗學生接種後注意事項及接種通知單」,由家長帶學生至衛生局安排之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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