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5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1005657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說明如下,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課務排代: (一)臺南場次計有 3 場次,分別於 111 年 6 月 7 日、 6 月 8 日及 10 月 5 日辦理。 (二)參加對象及資格:本市教師專業審查會委員、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教師代表、校事會議委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學校人事代表。 三、檢附研習計畫及場次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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