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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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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陳明彥 - 行政 | 2026-01-27 | 點閱數: 57

一、設置住警器能偵知火災及發出警報聲響的功能,輔助民眾第一時間發現火災,並立即採取逃生行動,提升保護全家人及自身的生命安全機會。

二、 5 樓以下未裝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應自行購置及設置住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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