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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復興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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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郭旻靜 - 行政 | 2026-03-24 | 點閱數: 5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5 年 3 月 20 日教學字第 1157711196B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轉知教師旨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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