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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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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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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
二、考量輪胎及汽車維修、MIT微笑協力專賣店與增加內需、提振國內觀光及鼓勵公務人員休假具有關聯性,又為配合政府鼓勵優良本土企業發展及推廣MIT產品之政策,爰增列「未分類其他服務業(輪胎及汽車維修)」及「未分類其他零售業(MIT微笑協力專賣店)」。
三、附表修正後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時,仍不得購買非屬「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之商品,以免違反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