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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坤錚 - 活動 | 2013-10-15 | 點閱數: 696

收件截止: 102 年 8 月 31 至 10 月 31 日截止 
收件地點: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219 號二樓) 

創作構想:

「畫我文化資產」繪圖創作比賽,以臺南「食」的文化相關古蹟、歷建、民俗等文化資產各種風貌為主題,分為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聘請專家評審並頒獎。比賽後並將作品收集成冊,讓小朋友在繪畫過程中,自然的體驗關心本市的文化資產,將文化資產概念向下札根。 

參加辦法: 
參賽資格:臺南市國中、國小學生 
組 別:

1.臺南市國中組學生 
2.臺南市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3.臺南市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4.臺南市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作品規格:每人參賽作品以乙件為限,請以四開圖畫紙大小進行繪圖,創作畫材不拘,包括彩色筆、蠟筆、粉蠟筆、水彩、廣告顏料、壓克力顏料、粉彩、油畫等。 

競賽獎勵: 
1.各類組錄取前三名及佳作數名,如成績未達給獎標準,得以從缺。 
2.各類組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奬勵標準如下: 
第一名一位:價值 2000 元圖書禮券、獎狀乙紙。 
第二名兩位:價值 1000 元圖書禮券、獎狀乙紙。 
第三名三位:價值 500 元圖書禮券、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乙紙。 

競賽規則: 
1.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2.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 
3.參賽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該件作品得獎資格。 
4.參賽作品須撰述創作理念論述、心得,約一百字左右。 
5.參賽者請上活動網址下載報名簡章,剪下所附報名表,填妥參賽資料黏貼於作品後面右下角(請依規定填寫個人通訊地址、戶籍地址、 E-mail 、聯絡人(家長或指導老師)通訊地址、電話等資料,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漏填聯絡資訊不全,則視為自動棄權,不予評審。 
6.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及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均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專刊之權利,均不另給付酬勞。 
8.入選者請配合成果頒獎等相關事宜。 
9.參賽者,即是同意遵守本簡章辦法之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 

洽詢方式: 
1. 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聯絡電話:(06)220-6799 ,傳真:(06)220-6881 。 
2.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聯絡電話:(06)221-7052 分機 208 。 


連結網址:http://culture.tainan.gov.tw/active/index-1.php?m2=16&id=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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