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選舉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均須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請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準時參加講習。
二、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6 區公所辦理之講習會共 29 場,臺南市選舉委員會為因應參與本次選舉之工作人員無法於 6 區原辦理之講習時間參加講習,特委託東區區公所加辦一場夜間講習,辦理講習日期、時間,訂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晚上 6 點 00 分至 9 點 00 分,假東區龍山社區活動中心(林森路 1 段 311 號)辦理。
三、本校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如無法於區公所排定之日期講習,可以越區參加其他區公所辦理之講習場次。越區參加講習者,請攜帶講習通知單與會,並請辦理講習之區公所於講習會通知單上蓋章證明,或請區公所另發給講習證明,但200 元講習費須返回原區公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