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項目、規則、時間、地點、評判標準及處理單位:
比賽 項目 |
寫字 三.四.五 年級 |
字音字形 三.四.五 年級 |
作文 四.五 年級 |
國語朗讀 四.五 年級 |
國語演說 五年級 |
閩南語朗讀 五年級 |
閩南語演說 五年級 |
英語說故事 四年級 |
英語說故事 五年級 |
比賽 規則 |
限四十分鐘 |
限十分鐘 |
限九十分鐘 |
每人限 三分鐘 |
每人限三至四分鐘 |
每人限 二分鐘半 |
每人限四至五分鐘 |
每人限 二分半 |
每人限 二分半 |
比賽 內容 範圍 |
書寫內容當場公佈,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 |
三四年級 字音字形各五十字 五年級 字音ㄧ百字.字形ㄧ百字 |
題目當場公佈,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並詳加標點符號。 |
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題目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
題目登台前三十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
朗讀稿於賽前就已公佈,題目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
講稿於賽前就已公佈,比賽時親手抽定一題參賽 |
題目自訂 |
題目自訂 |
比賽 時間 |
3月 23日(三) 上午 9:20 |
3月 23日(三) 上午 8:40 |
3月 22日(二) 上午 8:40 |
3月 23日(三) 上午 8:40 |
3月 24日(四) 早上 8:40 |
3月 22日(二) 上午 10:30 |
3月 22日(二) 下午 1:40 |
3月 21日(一) 上午 8:40 |
3月 21日(一) 下午 1:30 |
比賽 地點 |
和諧樓 一樓 大辦公室 |
和諧樓 一樓 大辦公室 |
和諧樓 四樓 圖書室 |
和諧樓 三樓 視聽教室 |
和諧樓 三樓 視聽教室 |
和諧樓 三樓 視聽教室 |
和諧樓 三樓 視聽教室 |
和諧樓 三樓 視聽教室 |
和諧樓 三樓 視聽教室 |
比賽 評判 標準 |
筆勢與功力 60% 整潔與美觀 40% 錯字或漏字,未及寫完者,需扣分。 |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 1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
內容與思想 50% 結構與修辭 40% 書法與標準 10% |
語音 50% 氣勢 40% 儀態 10% |
語音 45% 內容 45% 儀態 10%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需扣分。 |
語音 50% 氣勢 40% 儀態 10% |
語音 45% 內容 45% 儀態 10%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需扣分。 |
內容 30% 表達 30% 發音 30% 台風 10% |
內容 30% 表達 30% 發音 30% 台風 10% |
辦理 單位 |
學務處 |
學務處 |
輔導室 |
教務處 |
教務處 |
教務處 |
教務處 |
教務處 |
教務處 |
選手集合時間 |
9:10 |
8:30 |
8:30 |
8:30 |
★8:10 開始抽題 |
10:20 |
下午 1:30 |
8:30 |
下午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