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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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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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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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二、本案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含本市五專前三年級)、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選拔方式將以推薦、初審及決審三階段辦理。
三、請貴踴躍參加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甄選,並將相關推薦表件及佐證資料(以長尾夾固定即可)於即日起至 107 年 3 月 1 日(星期四一)止,送至輔導室。
四、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含推薦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