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原「臺南市東區復興國民小學教職員工出勤管理注意事項」修正為「臺南市東區復興國民小學教職員工差勤管理辦法」,並配合本校 109 年 9 月 2 日教職員工正式啟用「Web CHR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同步增修條文案。
依據:
一、「教師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差勤管理要點」、「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臺南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教師擔任導護補假實施要點」、「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2 月 27 日總處綜字第 1080051197 號書函轉准勞動部 108 年 12 月 19 日勞動條 3 字第 1080131223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 109 年 1 月 7 日府人考字第 1081534349 號書函規定。
三、本校 109 年 9 月 2 日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臨時動議增修條文提案表決通過。
公告事項:如附件。